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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什么保健食品广告应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1、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3、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4、但是在具体社会实践中,随意发布广告的事情比比皆是,是违法成本太低所致,工商部门根本就没有对广告活动的具体行为进行管理,所谓管理成本高,似乎工商执法人员城管没有执法到位物业应当对违规业主进行劝阻发整改通知向工商部门举报等措施,没有权利采取强制手段制止违法广告行为。

5、2015年4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的关于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

6、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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