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保健食品广告的代办人2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由该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其所在。
2、正本或副本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庆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3、这一信息会在药监局网站上公布,并注明“已注销”以及注销的原因3 那些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有记录未注销且在有效期限内的保健食品均属于合法产品4 合法的保健食品除了拥有有效的批准文号外,还必须满足所有已登记的合法信息,包括生产厂家持有人配方组分功能等。
4、第十五条 申请时需提交关键资料,包括一是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由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二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三是企业内部标准,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和卫生规范,以及制定说明四是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合同,需与证书持有者签署并有效五是生产条件技术人员和质量。
5、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6、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方案须知 2005年9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方案征求意见稿,业内期待已久的保健食品换证工作即将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来批准的证书重新登记审核,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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