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风险提示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除医疗;法律分析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六违反本。
保健食品广告法应符合以下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功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 “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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